回避的法律情况有哪些最新规定?

申请回避可以用口头方式提出。我国对申请回避提出的方式没有作出规定,所以既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通过口头的方式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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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司法鉴定公正的。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误鉴定、虚假鉴定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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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一般指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与案件有关的执法人员应当退出该案件的制度。我国《行政处罚法》中对于如何实行回避的相关规定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决定作出之前,不停止调查。